海面之上开展作业,其风险程度相对较高,若对安全规定持漠视态度,就是在将人的性命当作儿戏把玩。近期有部分渔民,因操作不符合规定,从而遭受了严厉的惩处,这些相关事例,给整个行业敲响了警示的钟声。
拒不执行安全指令
身处海上,天气状况复杂多变,眨眼间便会从晴天转为阴天。管理部门依据气象预报下达停止作业或者返航的指令,其目的在于保障渔船以及船员的安全。然而,始终有人怀着侥幸心理,觉得一次违规出海所产生的问题并不严重。
去年十月,辽绥渔有两条渔船,其船主接到因恶劣天气发出的召回指令后,不但没返回,还对管理人员恶语相向,他们的这种行为,已然不仅是违规,更是构成了对公共安全的漠视,最终,公安机关介入,依法对这两名船主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。
违规变更作业方式
渔船从事作业的类型在捕捞许可证那儿有着明确规定,拖网、围网等就是规定所列出的;这可是经过科学评估,为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才设定的;要是擅自做改变,没准可能会对特定鱼的类种群造成过度捕捞 。
存在一些渔船,其目的在于追寻更高的渔获量,然而却并未依照许可证所规定的内容,采用了别的捕捞网具 此行为的实质乃是对既定的渔业管理秩序造成了破坏 涉事的船主靳某因而被责令进行改正,并且被处以五千元罚款 罚款的数额展现出对于此类破坏资源可持续性的行为的基本惩戒。
挑战禁渔期规定
不让海洋鱼类休养生息、繁衍后代的阶段不是禁渔期,禁渔期是能让海洋鱼类得以休养生息、繁衍后代的关键时期 ,在此期间禁止捕捞是保护渔业资源长远发展的核心措施 ,可是即使这样,个别受利益驱动的渔民还是冒险行事 。
那名为王某的渔船,不仅于禁渔期限之时跑到海面展开捕捞作业,还私自将船上配备的北斗导航安全设备给拆除掉了。该安全设备被拆卸,致使渔船在茫茫大海之上处于失去有效监控的状态,极大程度地增添了风险。针对这般叠加起来的违规行径举动,执法部门予以了从严进行处理,做出了处以六万元罚款的决定,并且责令其停航展开整改 。
船员配备不合规
装备了捕捞器具的船舶驶向大海,配备充足数额同时持有对应证书的职务船员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。轮机长承担着船舶动力系统的管理职责,其专业水准和能力直接牵扯到航行途中的安全状况。在船上,要是缺少处于关键岗位的船员,那就跟一辆没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司机驾驶的机动车一样呢。
今年四月,一艘渔船在渤海海域被查获,当时被发现缺少一名持有证书的轮机长,这暴露出船东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,对于此情况,执法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渔船经营方处以四万元的罚款,并且限期要求其配备齐全合格的船员。
安全设备使用不当
渔船上配备的消防设备,以及救生设备,还有通讯设备等安全方面的设施,乃是危急时刻能够保障生命的关键所在。对于这些设备要定期去进行维护,并且要保证其处于良好的状态,这是船主以及船员所应承担的基本责任。而任何出现的疏忽情况,都极有可能会导致酿成那种根本无法挽回的悲剧 。
渔船上被查出灭火器压力不够,救生圈也有老化状况。这些好像不怎么严重的毛病,在火灾抑或落水事故出现时会致使救援没办法开展。涉事船主魏某因未曾履行好设备维护责任,被罚了一千元 。
对抗执法检查态度恶劣
每一艘渔船都应当尽到这一义务,也就是配合渔业执法人员正常开展的检查。执法作检查的找寻隐患、预防事故的目的所在。要是采取抵制、辱骂甚至威胁的态度去对抗检查,那么只会致使问题变得更加糟糕 。
在前述案例里,涉事船主态度恶劣,此恶劣态度成为加重处罚情节表现。安全监管不可被挑衅,对执法权威的挑战,实际上是对全体渔民共同安全规则的破坏行为。此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,这显示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所具备的力度。
处在2024年到2025年这个时间段里发生的这些真实的案例,究竟表明了哪些行为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红线?在您的身边,能不能见到类似的违规的现象?对于进一步强化监管,您有着什么样的建议?欢迎留下话语展开讨论,也请点一下赞进行分享,使得更多的从业者能够看到安全的重要意义。